移民加拿大出生公证办理全攻略

加拿大移民出生公证办理攻略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在申请人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时除了会调查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外,出生公证(Notarization of Chinese Birth)也是必查的一项。对中国申请人来说,由于中国1996年1月1日才开始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而且有许多人不一定是在医疗机构中出生,还有一些人的出生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所以开具出生公证手续的方式就各不相同。每个地区的公证处要求也可能略有不同,还需要与当地公证处确认并进行协调。

什么是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就是在符合涉外公证业务规定的公证处,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可以用于出国留学、求职、办理移民、继承财产、入其他国籍等。大多数中国的市县级公证处都有资格办理。

按照公证的形式,可以将出生公证分为两种类型:

  1. 直接公证(Birth notarization):拿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去涉外公证处,公证书中直接反映出当事人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生父母信息,不需要用其他的材料进行佐证,这种也叫非实体出生公证,只能在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 间接公证(Birth certificate notarization):也叫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实体出生公证
    • 如果当事人是在1996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一出生就拿到了出生医学证明,那么就可以拿着这份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去涉外公证处办理公证,以证明当事人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
    • 如果当事人是在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那么就需要拿着医院的出生记录,和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证件到公证处办理;
    • 要是当事人既是在1996年以前出生,还不是出生在医院里,那么就得到辖区的村、镇或者街道开具出生信息证明,并拿着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直接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出于当事人的申请,根据相关的证明材料,对其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间接公证则是指公证机构出于当事人的申请,对出生医学证明(也叫“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进行证明,也叫间接公证。两种公证两种方式不同但目的相同,只是前者是对出生事实的证明,而后者是对证件的证明,从而间接证明出生的事实。根据加拿大移民部门的要求,中国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都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

在办理的时候,要是出生地和户籍地不一样,无法在当地开具出生证明,就要看当地公证处的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在中国的医疗条件以及社会制度不发达、不完善的时代,许多人的出生证明都是缺失的,甚至证件上的出生日期等都不一定和实际的相符,这就涉及了许多证明材料的开具,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政府机关的对于相关材料的要求,不然就会耽误申请的流程。

还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的出生医学证明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只要将证件保存好,就是终身有效的。但是办理的公证认证文书确实具有有效期的,有效期一般为3-12个月。所以在办理出生公证的时候要考虑自己的移民审批流程正处于哪个阶段,提交证明的时候公证还是否有效,不要过晚进行公证,免得错过时间,也不要过早进行公证,不然证书会作废。

需要准备的资料

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在中国医院出生的婴儿都有出生医学证明,这个出生证明可以在公证之后作为移民的申请材料,如果出生证明不慎遗失或没有出生证明(不是在医疗机构出生),申请人就需要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出生证明,再办理出生公证。出生公证需要用到的材料如下(以深圳市为例):

  • 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申请人本人户口簿业主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 申请人本人6个月内的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 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 亲子鉴定报告(如果是非婚生子女的话);
  • 死亡证明(若父母有人死去);
  •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无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书,也可申请调取原籍户籍的底档);
  • 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并盖章,单位无法提供的也可以提供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父母和子女都在一个户口簿上,并可以反应父母及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 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也可以视情况提供独生子女证书、母亲住院和分娩记录、计划生育服务证等;
  • 受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件、委托书(委托书需要带申请人的亲笔签名,其内容包括委托理由、委托细节、委托人与身份证件一致的身份信息)。

办理的流程

加拿大移民所需的出生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材料可以提前准备,这样就可以随时根据当地规定的变化而调整,不过一般来说手续所需要的材料就是那几类,不会有太大变化;
  2. 前往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出生地和户籍,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公证处办理
    • 填写出生调查表:在办理公证时,要跟公证处办事人员说明,自己办理的是涉外出生公证书,工作人员才会提供相应的调查表;
    • 前往派出所盖章:如果派出所和公证处不是一个地方,就需要带着出生调查表去找派出所负责户籍事务的办事人员盖章;
    • 提交出生调查表,办理公证:回到公证处,将出生调查表拿去办理涉外类型的出生公证。

办理出生公证一般需要人民币一百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结果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出,大多数情况下几个工作日就能出结果。如果出生公证的当事人在国外,不能回国进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的材料除了证明当事人出生的地点、时间还有生父母信息之外,还需要提交委托人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一份有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要格式齐全、内容完备。

注意事项

建议在公证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自己办理的出生公证的类型:直接公证与间接公证是不一样的;
  2. 在拿到公证书还需要翻译成加拿大两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的一种;
  3. 公证书要准备一式几份;
  4. 注意是否需要办理认证,如果需要,是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申请人一定要在了解清楚要求的情况下办理,否则就浪费了自己和工作人员的时间。移民加拿大的过程中,有许多证件都需要办理公证,比如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每一种证件的公证都有一定的流程,需要及时根据移民部门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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