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声明&服务
在加拿大境内,未成年人在申请学签及续大小签的过程中,都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该监护人需要为学校方在该未成年人的日常事务上提供必要的协助,例如代签需要家长签署的文件。该监护人必须为加拿大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且居住地需要与被监护人所在学校保持在一定距离内(所在市及附近),该监护人无义务为该学生的学习负责。除非该未成年人父母持有学签或工签并且陪同学生在加拿大,否则该未成年人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提供监护人声明。
未成年人定义
根据各省规定,18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阿尔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或萨斯喀彻温省,或19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卑诗省、新不伦瑞克省、纽芬兰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领地、努纳瓦特地区或育空领地,皆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该未成年人年龄以实际就读时间为准,在开学前成年即视为成年人,可不用监护人公证。
国际学生监护人
通常情况下,高中校长可以兼任国际学生的监护人并收取一定费用;部分学校要求须选择学校指定的住宿才能找学校指定的监护人,费用范围在300~1500加币;具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学生亲戚或寄宿家庭(Homestay)同样能担任学生的监护人。如果您的孩子不适用于上述条件,枫叶之路在温哥华提供高质量且极具性价比的监护人服务。
公证方法
通常情况下,加拿大律师事务所、市政府都有公证资格。监护人表格的第一、第二页,监护人均需要填写好后打印下来,加方的监护人需在加拿大公证处当面签字公证第一页,学生的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在国内公证处当面作中英文的签字公证;有的公证处需要将表格翻译为中文后才能公证。公证资料在签证后会退回,可以只做一份,建议扫描存档(以备续签使用)。
枫叶之路监护人服务
枫叶之路目前在温哥华提供监护人服务。监护人为中国籍、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者华裔加拿大籍。我们1年的费用是1500加元,包含签字费用、加方监护人的公证费用。通过我们申请学校或签证,枫叶之路会代填写监护人表格并指导监护人和家长安排公证。在合同期间,监护人会担任学生的紧急联系人并处理紧急事务。如果需要监护人处理其他事务,会按次数酌情额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