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配偶团聚移民一文中,我们提到加拿大是一个非常注重人道主义的国家,帮助家庭团聚一直是加拿大移民政府致力于完成的目标。因此,加拿大移民政策对团聚移民尤其是团聚移民中的配偶担保移民有一定的倾斜。加拿大配偶担保移民政策对被担保人没有任何工作经验、语言、学历层面的要求,也不纳入评价打分。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感情上的事情没有标准答案,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残酷话题就是和配偶离婚了怎么办?同居关系破裂该怎么办?很多无法满足常规移民要求的人也会选择通过策划结婚,同居达到自己的移民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完成的担保移民活正在进行的移民申请该怎么收场?
法定配偶离婚
法定配偶指的是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双方在原居住国是合法婚姻,同时也被加拿大政府承认。
如何离婚
根据加拿大联邦离婚法,离婚是已婚夫妻为结束婚姻必须办理的法律手续,且仅有夫妻配偶关系可以申请离婚,也只有法庭可以批准离婚。一旦离婚申请手续完成,法庭会出具一份离婚证书,证明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婚姻关系。想要办理离婚,您需要向您或是您的配偶居住地所在的省份或地区法庭提交申请。用于办理离婚的申请表格和手续,各个省和地区不尽相同,申请人可以在自己对应省份或地区的司法部或律政署找到。
申请理由
您需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来证明您的婚姻已经破裂,要申请离婚:
- 您和您的配偶已分居至少一年;
- 您的配偶在身体上或是精神上虐待您,让您无法忍受继续和他/生活下一起;
- 您的配偶有出轨行为。
申请条件
- 如果是已分居的理由宣称婚姻关系破裂,您不需要等待,申请时证明您和配偶出于分居状态即可。分居状态只要持续了一年,离婚申请就会被批准;
- 如果是虐待或出轨为理由宣称婚姻关系破裂,您不用等待分居,可以随时申请离婚。
再次同居
如果申请人之前以分居一年为理由申请离婚,可以有机会再次于对方同居至少90天尝试复合。如果最终没有复合,再次同居这个记录不会对离婚申请有任何影响,离婚申请的流程还是会继续。
子女抚养费和抚养安排
如果配偶两人有小孩,那么双方都同意子女抚养费和抚养安排是最好的结果。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法庭可以在离婚裁决中对这些问题进行裁定。注意:只有在子女问题得到很好的安排与协商后,法庭才会批准离婚。
根据《联邦儿童抚养指南》,子女抚养费由以下因素决定:
- 孩子的数量;
- 父母双方居住的省或地区;
- 父母的税前年收入。
抚养安排抚养安排是父母双方制定的一份育儿计划,妥善处理好孩子的居住地和其他的细节安排。概述父母在分居或离婚后将如何抚养孩子。
分居之后配偶担保移民申请怎么办?
如果申请离婚的双方由递交加拿大配偶担保移民,在分居之后,下面的四个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撤销担保移民
不管是在正常状态、还是分居、离婚、作为一名担保人的配偶,都可以在自己配偶成为拿到身份,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撤回您的担保申请,条件是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如果配偶已经拿到了枫叶卡,成为了一名加拿大永久居民,担保流程已经完成,担保人就无法撤回申请。
履行担保承诺协议
担保申请递交之前,担保人都必须签署一份无条件担保承诺,承诺自己会在经济上支持您的配偶。作为担保人,在配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留后,即使在承诺生效的三年时间里,双方关系破裂,分居,离婚,担保人仍然必须遵守担保承诺,履行三年的承诺。在三年承诺期满之后,才可以重新担保自己的另一位配偶或伴侣。
五年的担保义务
加拿大永久居民都可以担保自己的配偶移民加拿大,但如果您的身份是由前配偶担保成为是加拿大永久居民,除非你拿到了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5年,否则您在分居或离婚后不可以马上就担保新的配偶,婚姻伴侣或同居伴侣,
担保新的配偶
如果担保人想在未来担保新的配偶移民加拿大,则担保人之前有过未能履行担保的不良记录,或者是隐瞒家属或过往配偶的等情况,都会影响到新的配偶担保移民申请。担保人不能违法本次配偶离婚的任何承诺或赡养义务,尽责支付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且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开启新的生活。如果在担保承诺协议的三年有效期内,您的前任配偶领取过任何社会援助,申请人必须偿还相同的金额,才能顺利通过接下来的担保申请。
同居伴侣恢复单身状态
同居伴侣指的是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以婚姻伴侣的关系同居至少一年的关系。加拿大的婚姻法规定,当同居伴侣分手后,两人的状态既不是“离异”,也不是“分离”,双方的婚姻状态恢复到“单身”。同居伴侣在同居期间的权力和税务等与婚姻关系差别不大,但结束同居关系和结束婚姻关系,在个人权益方面则有较大区别。
同居伴侣确认时间
在申请配偶担保移民的时候,加拿大联邦的申请要求是同居“至少”一年。但这个一年只是移民的申请要求,不是真正的生活要求,如果要满足同居者的各项权益,还需要具体到各个省份的确认时间:
- BC省:同居两年被视为同居关系;
- 安省:一起生活三年以上,即可被视为同居关系;
- 阿尔伯塔省:生活三年以上,或住在一起并有一个孩子,才能被视为同居关系;
- 纽芬兰省:共同生活两年后视为同居关系;
- 曼尼托巴省:同居三年的情侣才算同居伴侣;
- 魁北克省是全加拿大唯一一个不承认同居关系的省份。
财产分割
如果同居双方在同居时签署了财产协议或其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关系破裂之后可以依照协议或文件进行财产分割。但如果没有,同居关系还可以参考衡平法中的不当得利原则申请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庭会根据双方财产的融合程度,共同生活的意图和对家庭的贡献程度来对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配偶赡养与子女抚养
在加拿大,同居三年以上或者是已经成为永久同居性质并且育有子女的同居伴侣,和普通的结婚配偶一样,双方在分手的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安排上都有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但同居伴侣孩子的监护权和探望权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确认。
遗产继承
- 同居关系没有法定的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
- 同居关系中,一方可以独自决定房屋转让。
分手后配偶担保移民申请怎么办?
同居伴侣是没有结婚记录,和婚姻关系享受同样的移民政策,是很多人会想走的“移民捷径”,在配偶担保移民申请中,同居伴侣分手和法定配偶分居后对移民申请的进程一样。
移民前期:担保人有很大权力
在担保移民的过程中,担保人有权提出撤销担保申请,即便是两人并没有离婚或分手。但如果在移民过程中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却没有如实告诉移民局,被查明之后不仅会影响签证的申请,还会因为虚假陈述限制入境。
移民后期:担保人受承诺协议影响较大
当被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后,担保人此时对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身份没法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而且如果没有签署同居协议,分手之后个人财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关系不存在了,但是担保承诺依然生效,短时间内也无法进行下一次的担保。
总结,配偶担保移民中,法定配偶和同居关系的破裂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不美好的事情,需要花时间、精力和财力去处理。小路建议大家在开始正式的关系之前,签署一份婚前协议或同居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说,事先签署协议百利而无一害,尤其是在缺乏某些法律条款保护的同居关系中。